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规 5 种门诊慢特病新增入网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 2026 年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由原来的 5 种扩大至 10 种,新增强直性脊柱炎、病毒性肝炎、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5 个原有病种继续保留,覆盖全国 31 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统筹地区均可跨省直接结算。其余门诊慢特病病种,参保人可凭报销资料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

通知要求,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前应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局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的,在备案地就医执行与参保地完全一致的报销比例;临时转诊、急诊抢救备案的报销比例下调不超过 10 个百分点;未备案自行跨省就医的,报销比例下调不超过 20 个百分点。

国家医保局同步发布全国统一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入口,参保人可实时查询就医地医院是否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避免到院后才发现无法直接结算导致垫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