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明确 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纳入就业优先战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6 年印发《关于加强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纳入就业优先战略统筹推进,为有就业意愿的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社会劳动拓宽渠道。

意见提出三方面重点任务:拓展大龄劳动者就业渠道、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服务、加强大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在岗位开发方面,鼓励用人单位结合超龄劳动者经验优势,开发技术指导、顾问咨询、培训教学、社区服务等适配性岗位。

在就业服务方面,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大龄劳动者服务专窗,为 50 周岁以上劳动者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意见要求各地在 2026 年底前建成县级以上大龄劳动者就业服务专窗,并将大龄劳动者就业情况纳入就业工作考核指标。

在权益保障方面,意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与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对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超龄劳动者,人社部门依法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并落实相关待遇。意见同时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中设置 50 周岁、60 周岁等年龄门槛,将就业年龄歧视纳入劳动监察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