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受伤算不算工伤?新规明确:单位必须缴工伤保险

不少老年朋友办完退休手续,又被原单位或新单位请回去继续干,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退休返聘。干得开心,心里却有一根刺:万一在岗位上磕了碰了,算不算工伤?谁负责?这个问题过去长期说不清,如今被一部新规正面回答了。

退休返聘受伤,为什么过去难认定工伤

症结在"劳动关系"四个字上。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超龄后再上岗,一般不认定为劳动关系,而过去的工伤保险待遇又与劳动关系绑在一起,保障上就出现了空白。具体个案如何处理,以当地规定与司法实践为准。

人社部在政策解读中明确,新规坚持问题导向,把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解绑",着力解决这一突出问题。

2026年7月起,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工伤保险

2026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公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五部门令第56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

适用范围看第二条:境内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只要受单位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就适用本规定;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后被招用的,同样适用。需要注意,按国家规定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的劳动者不适用本规定,仍按劳动合同法等执行。

参保之外,单位还有两项硬责任

  • 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合适岗位和劳动强度,不得安排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 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预防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个人要掏钱吗?会不会重复缴社保

工伤保险的钱由单位缴,个人一分不掏。至于大家最关心的养老和医保,新规写得很明白: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继续工作的,也不改变其医保待遇。也就是说,已退休、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再就业,一般不重复缴纳社保,原有待遇不受影响。这里要提醒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不能拿"超龄"当理由不办。

如果还没享受养老待遇、缴费年限不够,也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费,或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代缴。

上岗前,超龄劳动者自己做好三件事

  • 先签书面用工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都要写进去;
  • 问一句"工伤保险给我上了吗",并保留协议、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凭证;
  • 掂量岗位强度:高处、重体力、有毒有害的活儿,本就不该安排给超龄劳动者,别硬撑。

最后说明: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具体经办口径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为准。想看看身边有哪些适合老年人的岗位信息,可以上银发聘逛一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