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退休又被单位返聘,或是到了年纪还在上班——这群“银发打工人”的劳动保障,过去一直处在模糊地带。今年7月,我国首部专门保障超龄劳动者的规章正式施行,两个月来各地细则陆续落地,退休返聘这件事,正变得更有底气。
退休返聘,哪些人受新规保护
根据人社部等5部门公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超龄劳动者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受单位管理并获取报酬的劳动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已经提前退休、退休后又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同样纳入保护——这正是广大退休返聘人员最直接相关的部分。
不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弹性延迟退休、仍在延迟期间的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不适用本规定。
四大权益,退休返聘人员最该看清
新规最核心的突破,是跳出“有没有劳动关系”的争论,确立“有劳动就有保护”。围绕超龄劳动者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明确了四项基本权益:
- 劳动报酬: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不得克扣拖欠。
- 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工作日1.5倍、休息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工资。
- 劳动安全卫生:单位要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岗位和强度,并做好安全培训。
- 工伤保障:单位应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费,个人不缴;因工受伤可依法认定并享受待遇。
此外,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把协议期限、工作内容、报酬、社保、劳动保护等事项写清楚,避免日后扯皮。
老年人找工作,呈现“哑铃型”机会
从就业结构看,老年人找工作呈现明显的“哑铃型”:一头是医生、教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势头正猛;另一头是保安、保洁、家政等基层服务岗位缺口很大。中间的管理咨询类岗位尚未充分打开,被视作未来的重要增长点。
国家和多地已出台政策为老年就业铺路。除了前述暂行规定,2025年民政部等19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支持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以项目聘用、顾问咨询等形式返岗。
关于社保,退休返聘人员说句大实话
很多退休朋友关心:返聘上班还要不要交社保?一般来讲,已经退休、正在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再就业,不再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这是新增的兜底保障,不是“不用交”。把“无需重复缴社保”误解成“什么保障都不用上”,反而容易让自己失去保护。
按照规定,超龄劳动者与单位就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等事项发生争议,可申请调解或仲裁,对裁决不服的还能向法院起诉。
对银发人才而言,政策的暖风已经吹到家门口。找一份适合自己体力与经验的工作,既是增收,也是保持社会联结的方式。了解规则、签好协议、留存证据,才能把这份安心真正握在手里。